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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170293 [不定项]

2022年09月16日 67阅读 0评论 0点赞

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

关于丙参与法庭审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
B.公诉人讯问甲和乙后,丙可就犯罪事实向甲、乙发问
C.丙可代表药材公司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甲和乙赔偿被窃的药材损失
D.丙反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答案:AB


解析:
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丙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A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B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C选项:《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本案被窃的药材损失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被告退赔,不能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提出赔偿请求。C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因此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只能由法院决定,当事人反对无效,简易程序的适用需要经过被告人而非被害人的同意。D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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