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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170230 [单选]

2022年09月16日 48阅读 0评论 0点赞

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
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
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
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答案:D


解析:
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因此,只要确定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即可立案,无需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A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因此,只有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马某是报案人,不得申请复议。B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C选项: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被害单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因此,控告的主体是被害人,而了解案件情况的知情人不是控告的主体。C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D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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