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边栏壁纸

死刑复核程序

2022年12月11日 52阅读 0评论 0点赞

问题376:死立执的死刑复核权何时收归最高院?
问题377:死立执的复核程序具体为何?
问题378:死刑复核的复核庭如何组成?
问题379:死刑复核案件,是否应当讯问被告人?
问题380:死刑复核案件,是否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问题381:共同犯罪的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如何处理?
问题382:死刑复核程序的复核结果有哪些?
问题38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程序为何?
问题384:死缓复核程序为何?
问题385:死缓复核程序的复核庭(合议庭)如何组成?
问题386:死缓复核程序的复核结果有哪些?
问题387:复核程序中涉及限制减刑的审理程序为何?


问题376:死立执的死刑复核权何时收归最高院?
回答376:2007年1月1日起,死立执的死刑复核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问题377:死立执的复核程序具体为何?【XB423】
回答377:死立执的复核程序为:

  1. 中院判死刑+未上诉未抗诉:期满后10日以内报高院:

    1. 高院同意死刑,作出裁定后10日以内报最高院;
    2. 高院不同意死刑,按二审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 中院判死刑+上诉/抗诉:触发二审程序:

    1. 高院裁定维持,作出裁定的10日内报最高院;
    2. 高院认为死刑不当,直接改判。
  3. 高院判死刑+未上诉未抗诉:应当在期满后10日以内报最高院。

问题378:死刑复核的复核庭如何组成?【XA249】
回答378:复核庭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问题379:死刑复核案件,是否应当讯问被告人?【XA251-1】
回答379:是的。


问题380:死刑复核案件,是否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XA251-1】
回答380: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问题381:共同犯罪的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如何处理?【XB512】
回答381:高院或最高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注:对共犯的全面审查不等于所有人都需要最高院核准,只有死刑犯才需要核准


问题382:死刑复核程序的复核结果有哪些?【XB429】
回答382:死刑复核程序的复核结果有:

  1. 裁定核准:①直接核准、②纠正核准
  2. 不予核准,发回重审:

    1. 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 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
    3. 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依法不该判处死刑(必要时也可以改判);
    4. 原判违反法定诉讼程序。

问题38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程序为何?
回答383:

  1. 发回的法院:可以发回第一审法院也可以发回第二审法院重新审判(一审应当开庭,二审可以直接改判,二审事实证据纠程序必开庭;发回二审的,二审法院一般不得发回一审;高院按复核程序审理后报最高院核准的,最高院发回高院重新审判的,高院可以依照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审);【XB430 / XB433】
  2.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上需要另组合议庭,以下两个以外不需要另组合议庭:【XB432】

    1. 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
    2. 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

问题384:死缓复核程序为何?【XB424】
回答384:

  1. 上诉/抗诉:触发二审程序;
  2. 未上诉未抗诉:报高院核准。

问题385:死缓复核程序的复核庭(合议庭)如何组成?
回答385: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在审查时必须讯问被告人)。


问题386:死缓复核程序的复核结果有哪些?【XB428】
回答386:

  1. 裁定核准:①直接核准、②纠正核准;
  2. 不予核准:

    1. 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或者原判过重,应当改判;
    2. 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发回/改判;
    3. 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可以发回/改判;
    4. 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应当发回。

问题387:复核程序中涉及限制减刑的审理程序为何?
回答387:

  1. 死缓复核:中院死缓未限制减刑,高院复核不可限制减刑(二审也不可);
  2. 死立即复核:中院死刑未限制减刑,高院认为应当改判死缓并限制减刑的,可以提审或发回重审(二审可改判死缓并限制减刑;最高院认为应改判为死缓并限制减刑的,应当不予核准,发回重审,必要时也可以改判)。
0

—— 评论区 ——

博主关闭了所有页面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