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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真题 2019A0519 [单选]

2022年09月19日 60阅读 0评论 0点赞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了对贪污贿赂犯罪中潜逃境外的被告人进行缺席审判的程序。关于该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是控审分离的例外
B.体现诉讼效率价值
C.是终局性的例外
D.是亲历性的例外

答案:B


解析:
A选项:控审分离,是指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的诉讼主体来承担,而不能把两种职能集中由一个诉讼主体来承担,如果没有法定的控诉主体提起诉讼,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就不能主动审判任何案件。法院在进行缺席审判时,依然是以检察院提起公诉为前提。据此,刑事缺席审判依然遵循了控审分离,并非控审分离的例外。A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B选项:缺席审判可以防止诉讼的拖延,让案件能得到尽快地处理,从而实现诉讼效率。据此,B项表述正确,当选。

C选项:刑事审判的终局性,是指法院的生效裁判对于案件的解决具有最终决定意义。判决一旦生效,诉讼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能要求法院再次审判该案件,其他任何机关也不得对该案重新处理,有关各方都有履行裁判或不妨害裁判执行的义务。法院通过缺席审判程序作出的判决,若未上诉或者抗诉,将会发生法律效力。虽然,在缺席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法院应重新审判,但是,这一点并不能否定缺席判决的终局性。据此,C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D选项:刑事审判的亲历性,是指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判,审查所有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提。在缺席审判中,裁判者也是自始至终参与审判,尽管被告人未参与,但其辩护人能发表意见。据此,缺席审判程序能体现亲历性。D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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