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边栏壁纸

回忆真题 2018A0508 [多选]

2022年09月19日 57阅读 0评论 0点赞

甲盗窃电脑、古玩、手表、现金等,案件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下列哪些涉案财物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追缴?

A.价值1万元的电脑二手卖出6000元
B.现金4万元,偿还赌债
C.古玩100万元,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古玩商
D.价值1万元的手表,送给女友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0条的规定,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对于被害人的损失,应当按照刑事裁判认定的实际损失予以发还或者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①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②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③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④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A选项:电脑二手卖出所得的6000元属于赃款,应当予以追缴。据此,A项当选。

B选项:偿还赌债的现金,属于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予追缴。据此,B项当选。

C选项:价值100万元的古玩,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古玩商,属于第三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的涉案财物,人民法院应予追缴。据此,C项当选。

D选项:送给女友的价值1万元的手表,属于第三人无偿取得的涉案财物,人民法院应予追偿。据此,D项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0

—— 评论区 ——

博主关闭了所有页面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