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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130233 [单选]

2022年09月19日 60阅读 0评论 0点赞

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答案:A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A选项中,甲被判处拘役6个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折抵刑期下来就是77天,A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当选。

B选项和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因此,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入执行刑期;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也不计入执行刑期,BC选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D选项:《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D选项中,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416天。D选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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