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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140223 [单选]

2022年09月18日 56阅读 0评论 0点赞

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

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答案:A


解析:
A选项:甲涉嫌盗窃,但因为涉案金额较小而被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种情形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A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B选项:该项所描述的情形属于酌定不起诉,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所规定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而非《刑事诉讼法》第16条中规定的第1种情形所要求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B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C选项:丙因为不满足诈骗罪主观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不属于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C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D选项: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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