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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150273 [多选]

2022年09月18日 58阅读 0评论 0点赞

律师邹某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未成年人陈某的辩护人。关于邹某的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调查陈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
B.可反对法院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因此只能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C.可在陈某最后陈述后进行补充陈述
D.可在有罪判决宣告后,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

答案:ABD


解析:
A选项:《刑诉解释》第476条第1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关于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监护教育等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反映未成年被告人上述情况的书面材料,法庭应当接受。”由此可知,辩护人可以调查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监护教育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A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B选项:《刑诉解释》第474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知,未成年被告人的辩护人邹某有权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该案只能采用普通程序审理。B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C选项:《刑诉解释》第486条规定“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庭应当询问其法定代理人是否补充陈述。”由此可知,被告人最后陈述权是专属于被告人的权利,若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话,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补充陈述,辩护人没有补充陈述的权利。C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D选项:《刑诉解释》第485条第1、2款规定“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有罪的,宣判后,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可以邀请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270条(现为第281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成年亲属、代表以及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参加。”由此可见,在有罪判决后,辩护人邹某可以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D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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