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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150272 [多选]

2022年09月18日 59阅读 0评论 0点赞

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答案:AB


解析:
A选项:根据《刑诉解释》第184条第1款第1、6项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据此,高某可以在庭前会议中提出对案件管辖权的异议。A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B选项:《刑诉解释》第184条第3款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据此,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也可以调解。B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C选项:审判人员在庭前会议中可以就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双方的意见,但是庭前会议不得对非法证据作出实质性审查或直接作出是否排除的决定。C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D选项:《刑诉解释》第184条第2款规定“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由此可知,庭前会议中出示过的证据,无异议的才可以简化庭审时的举证、质证。D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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