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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150270 [多选]

2022年09月18日 49阅读 0评论 0点赞

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D.审判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答案:ABC


解析:
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由此可知,在审查批捕阶段,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只有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才可能存在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情形。A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2、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根据上述法条,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B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C选项:《高检规则》第422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补充提供证据。”由此可知,审判阶段若需要补充侦查,只能由检察院自行侦查,必要时可由侦查机关提供协助,但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C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D选项:《刑诉解释》第226条第2款规定“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由此可知,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D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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