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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150236 [单选]

2022年09月18日 58阅读 0评论 0点赞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
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
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
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

答案:C


解析:
A选项:《刑诉解释》第272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由此可知,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但是否准许应当由法院审查自诉人的自愿性后决定。A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B选项:《刑诉解释》第241条第2项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若发现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由此可知,法院并非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B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C选项:《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C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D选项:《刑诉解释》第181条第4项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现为第200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D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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