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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160270 [多选][待修正]

2022年09月17日 56阅读 0评论 0点赞

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

A.甲涉嫌绑架被逮捕,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发现怀有身孕
B.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C.丙涉嫌妨害公务被逮捕,在审理过程中突发严重疾病
D.丁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因对被害人伤情有异议而多次进行鉴定,致使该案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一审期限内审结

答案:BD


解析:
A选项和C选项:《刑诉解释》第133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由此可知,AC项中甲被起诉至法院时发现怀有身孕和丙在审理过程中突发严重疾病,法院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而非“应当”变更强制措施。A、C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B选项和D选项:《刑诉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由此可知,B项中乙被宣告缓刑且判决尚未生效,D项中丁所涉案件无法在一审期限内审结,法院都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B、D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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