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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160222 [单选]

2022年09月17日 57阅读 0评论 0点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答案:B


解析: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确保案件的裁判是由真正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作出;②实行司法责任制,由作出最终裁判的法官对案件承担相应的责任。

A选项:我国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审判职能的内部运行规范,不涉及控诉、辩护职能。A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B选项:刑事诉讼直接原则包括直接审理原则和直接采证原则。直接审理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采证原则是指法官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内容之一就是确保案件的裁判是由真正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作出,要求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这符合直接原则的要求。B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C选项: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是指审判活动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对法官行使审理权和裁判权的要求,并不体现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C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D选项:控辩式庭审是一种审判模式,要求法官居于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强调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中的主导作用,这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没有直接关联。D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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